‧参与公共艺术之艺术家人数较去年大幅成长与92年的34人相较93年共有125位艺术家参与公共艺术,若扣除〈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新建內湖办公室案〉的50位画家,人数亦达75位,仍比去年多了1/2以上的艺术家,说明了艺术家们逐渐不再视参与公共艺术为畏途,甚至年度內有两个个案以上的艺术家亦达14位,显见有相关创作经验的艺术家愿意再投入此一领域。亦可观察到除〈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新建內湖办公室公共艺术案〉因受基地之限而购置50位画家作品之外,画家参与公共艺术的管道受到一些限制,如何適当鼓励画家投入此一领域的创作,或透过各县市陆续成立之公共艺术基金规范,適当鼓励绘画创作,亦是可思考的方向。依地方特色而產生的艺术造街活动
令人欣喜的是,结合地域文化特色或脉络之艺术造街活动陆续出现,例如,花莲市公所「艺术造街系活动」、台南市「海安路第一、二期艺术造街计画」等。前者是市公所以花莲闻名的石雕为创作主题,邀请艺术家们在公共空间中创作一张椅子,展现花莲当地质材与艺术家特色。而海安路造街计画更是全国知名,让市中心一条因都市规划失当而没落的主要街道,摇身一变,成为吸引人目光的艺术大街。「艺术」与「公共」在此间不再是两相衝突的角色,而是相辅相乘的创作元素。而这两项计画恰恰不是法令规定下的「公共艺术」,更值得各界思考。 |